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精神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评选出370名本科生拟获得2025年国家助学金,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6日止。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向学工办反映,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现场反馈:前往A5教学楼411(学工办公室)联系相关老师,联系电话:0831-5980389;
监督联系: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晋良平,联系电话:1389008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