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电子信息类专业(光电信息工程)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学位类别:电子信息 (光电信息工程)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85408

一、专业概况

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是与电子信息行业任职资格紧密联系的专业硕士学位。我校电子信息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设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光电信息工程、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等7个专业领域,主要依托于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等教学科研单位在几十年实践中形成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体系。本学科拥有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省级重点学科。随着新一代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与5G通信、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规划的实施,国家和区域经济对高层次创新人才有着极大的需求,本学科着力培养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亟需的人工智能、智能控制、电子通信、计算机科学、光电信息等领域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科技进步,德智体全面发展,了解电子信息相关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电子信息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能胜任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应用等工作,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具体目标为: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秉承厚德达理、励志勤工的校训。

2、具有扎实的控制工程、人工智能、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理论基础,掌握解决这些领域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与现代技术手段,具有良好的节能环保意识、综合分析素养价值效益意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业务精益求精这些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与运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维护与决策等能力。

3、掌握一门外语,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阅读本领域的科技资料与文献。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4、具备良好的工程技术表达和交流能力。应具有进行口头的、书面的和演示性交流技能;能对自己的研究计划、研究方法、研究结果进行科学陈述和答辩;能对他人工作进行正确评价和借鉴;初步具有专利申请、科研项目申请的能力。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环境适应能力,善于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乐观积极的价值观,能够正确对待成功与失败、顺利与逆境,心理健康

三、培养方向

光电信息工程(学科代码:085408)。光电信息技术是融合了光学、电子学、通信、计算机和材料科学等众多学科而成的新兴综合性学科,随着各种新概念的光电材料、器件及相应应用模式不断涌现,与多个学科领域交叉趋向纵深。光电信息技术主要研究光信号的辐射、传输、检测以及光电信息的编码、转换、存储、处理与显示等多种技术,相关应用已由通信、传感检测拓展到智能制造、空间探测、国防科技、生命科学等众多领域,如激光微纳加工、太赫兹新型探测器、桥梁振动实时监测、生物制剂在线分析、Micro LED显示制造新工艺、纳米团簇结构中量子等离激元特性、等离子体中的非线性光学效应等各种高精尖科研领域。光电信息学科的分支和技术增长点不断涌现,将有潜力孕育出新技术,形成新产业。

四、学习方式及学制

1、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是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研究生导师,另一位导师是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

2、采用“三段式”培养模式,其环节包括: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

3、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学制3年。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培养年限3-4年(含休学),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培养年限3.5-5年(含休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培养年限内完成学业。

4、跨领域或根据其他规定需补修课程的,由导师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确定,记入考核成绩,但不记学分。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本学科开设课程参见电子信息类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包括:(1)公共学位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类等课程;(2)专业学位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3)专业选修课程:专业技术课程、实验课程、人文素养课程、创新创业活动等;(4)实践环节:学术交流、社会实践。

2、全部课程学习应在入学一学年内完成,开展学位论文时间一般应不少于一年。学位课程不及格的研究生,必须在学习年限内参加重修,重修考试与下一届研究生同卷同堂进行。

3、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应不少于32学分,其中在校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专业实践课及实践环节8学分。

六、中期检查

中期考核是检查、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研究生后续培养的高质量进行,对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尽早做出处理的过程管理办法,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和保障。

1.考核时间

全日制研究生中期考核于第三学期末完成。研究生因出国、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中期考核的,经培养学院同意后可延期考核。

2.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

考核研究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2)课程学习

考核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以及在实验技能、社会实践等工作中的学习及工作态度。

3)科研或工程实践能力

考核本学科研究生在参加学术活动和科研实际工作中表现出的自学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考核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工作中表现出的工程实践能力、职业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七、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1、专业实践的组织与安排

专业实践由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一般应于第2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订专业实践计划,并于第2学期课程结束后即进入专业实践环节。

2、专业实践方式

实践环节主要依托项目现场或实习单位(实践基地)对学生进行主题明确、内容明确、计划明确的系统化实践训练。专业实践可采取全时实习的形式,也可以采用课程学习与工程实践交叉的方式。培养单位可进行校内和企业两种实践教学方式。

(1)校内实践阶段。1)科研平台实践。即指导教师根据教师纵向课题或本人的研究方向组织学生进行相关的研究实验;2)项目实践。参加指导教师承担的横向课题或项目,去相关企业参加调研、调试等实践。

(2)企业实践阶段。即培养单位在指定的实习单位(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实习,要求采用双导师制,两位导师都必须具有与本领域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已经获得博士学位,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学校(即学校导师),负有工程研究生指导的主要责任,主要指导学生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另一位导师原则上要求来自研究生的实习单位(即企业导师),主要指导学生实践环节的学习,该阶段主要是企业导师负责。

3、专业实践的考核

完成实践环节后,按实践教学方式的不同,分别进行考核:(1)校内实践方式,需提交专业实践报告,由导师组和培养单位共同考核,给出专业实践成绩(合格或不合格)。(2)企业实践阶段,完成实践环节后,研究生需按要求提交专业实践报告,专业实践的成效考核和成绩评定由培养单位按《四川轻化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

4、实践环节一般在第四学期完成,在实践环节不合格者必须重修。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具体体现,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

1.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来自导师科研项目或自选项目;

2.论文内容应注重将专业理论知识应用到科学研究上,研究课题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具体要求如下:

1)文献综述应对选题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和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

2)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科研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并能在某方面提出独立见解;

3)论文工作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或理论深度,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4)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应有创新点;

5)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式规范。

3. 论文的工作程序至少应包括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等过程。其中,论文自开题后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4.论文应有3位校外专家评阅,评阅专家具有副教授职称的硕士生导师及以上评阅,三位校外专家评审成绩必须有两位以上的评分超过62分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论文答辩,两位校外专家评分低于62分的延期半年重新送审;

5.答辩委员会由57位以上专家组成(奇数),答辩专家的选定参照《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文件执行。

5、论文撰写要求。论文撰写格式参照《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书写格式统一规定》。

九、毕业及学位授位

研究生在答辩前应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并向学院教授委员会提交一定的学术成果,成果具体见《四川轻化工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否则不允许送审。

通过硕士论文审核与答辩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通过论文答辩,由本人申请,同时满足《四川轻化工大学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并经教授委员会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授予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