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射线检测学科与技术中心 2026年度开放基金的通知

发布者:wdAdmin发布时间:2026-09-14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研究人员:

射线检测学科与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主要射线检测理论与方法、检测关键器件研发与集成优化、射线检测系统仿真与专用软件研究三个研究方向。为了充分发挥开放中心的效能,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信息如下:

一、开放基金申请办法

1.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修订)》规定,中心固定研究人员、客座人员、流动人员、学术委员会委员、依托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本开放基金。

2. 凡从事射线检测相关的非上述国内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本中心的年度开放基金,且需有固定研究人员作为联系人参与。

3.申请本中心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须符合本中心的研究方向,属于本中心研究内容的范畴。

4.申请者须在20260930日前向本中心提交课题申请书(申请书模板见附件)一式四份及电子版一份,过期不再受理。

5.有下列情况者所申请课题不予受理:

1)未按课题管理办法执行而被停止资助的课题承担者;

2)无故中断所资助课题研究者;

6.对于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处于本学科发展前沿的研究课题,国际合作研究课题以及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本中心将优先予以支持,并酌情加大资助力度。

7. 2026中心计划资助9-11,其中一般项目2-3万元/项,重点项目4-5万元/

8. 申请人承担在研和申请的开放基金总数不超过2项。

二、开放基金审批

中心开放基金审批程序为:自由申请专家审查→“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批→“中心主任审批。具体过程为:中心在申请截止后,组织专家对全部申请课题提出初审意见,然后提交本中心学术委员会进行复审、终审和批准。

开放基金的评审结果由本中心正式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对评审工作中个人发表的意见及申请者的研究技术方案等材料保密。

三、开放基金的管理

1. 开放基金的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

2. 开放基金以项目形式在本中心备案,经费遵照四川轻化工大学财务报销规章制度,按照项目任务书经费预算执行报销,对经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课题者,中心有权调整或停止经费资助

3. 中心可对资助课题的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抽查,以便及时改进工作;对经费使用不当或难以继续完成任务者,将设法予以纠正或终止资助;对于终止资助的课题由本中心负责通知到被资助人,同时通报至被资助人所在单位,并视已资助额度,退赔相应经费。

4. 课题资助中的分析测试和计算,原则上在本中心仪器设备上进行。对本中心不具备的分析测试手段,可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向本中心提出要求,经中心主任批准后可自行联系或委托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分析测试。

四、成果管理

1.本中心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的考核,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为最终考核依据。

2.在资助周期内,课题负责人应作为通讯作者且“中心”固定研究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SCI论文或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对于一般项目至少1篇(或项),对于重点项目至少2篇(或项)。本课题的研究成果归课题负责人单位中心中心所在单位共有,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时必须中心为第一单位,统一署名

射线检测学科与技术中心(四川轻化工大学)(英文:Research Center for Ray Detection Discipline and Technology (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同时在致谢栏或首页脚注标注射线检测学科与技术中心开放基金(编号:XXXXXXX)资助(英文名:Opening Fund of Research Center for Ray Detection Discipline and Technology (No. XXXXXXX)。未按照要求进行标注的,中心停止经费资助且不办理结题手续。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法

联系部门四川轻化工大学射线检测学科与技术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白塔路1号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644000

联系电话:18009051865老师)

联系邮箱sxjczx_suse@suse.edu.cn

                                  射线检测学科与技术中心

2026914

射线检测学科与技术中心开放基金申请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