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1发布时间:2026-03-13浏览次数:10

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川轻化〔2021〕144号),现开展我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复查范围

(一)鼓励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学生主动退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二)结合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在校生活、学习及家庭情况,调整学生困难档次。

(三)对出现生活铺张浪费等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取消认定。

(四)补充因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进行认定的学生。

二、认定档次

认定档次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档次,请认真复核学院困难生数据库是否规范标准。

三、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第五条认定程序执行(管理办法见学生手册)。

四、相关说明

(一)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学生、边缘易致贫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人口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残疾学生等二十二类特殊困难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取消认定或降低认定等级。

(二)对出现休学、退学、应征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进行国家助学金名额替换。

(三)因学籍异动进行名额替换的学生,按原学生困难档次享受剩余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

(四)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可以在 2026年秋季学期申请 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对于2026年春季学期新增的“特别困难”学生,请提交附件3说明具体情况。

五、工作安排

1.需要动态调整的班级请按照要求有序组织开展动态调整认定工作,请各班评议组将附件1、2电子版(Excel文件)、附件3、4纸质档打包并命名为“班级+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于4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1722636159@qq.com。

2.班级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定工作前三天联系学院资助干事

联系人:石明星老师

联系电话:0831-5980389

附件:

1.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统计表(含子工作表)

2.本专科贫困生导入模板表

3.新增特别困难学生情况说明(模板)

4.学籍异动替补情况说明(模板)

附件1.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统计表(含子工作表).xls附件2.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导入模板表.xls附件3.新增特别困难学生情况说明(模板).docx附件4.学籍异动替补情况说明(模板).doc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6年3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