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研究生奖学金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物电202209号)文件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注备:我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学校当年下达数执行)
Ⅰ 2023年学校下达奖学金名额如下:
经学院研究决定,本学院研究生获奖名额具体分配:
2022级研究生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4人;
2023级研究生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
Ⅱ 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如下:
(1)一年级新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1. 推免的硕士研究生获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 元/人/年;
2. 非推免的硕士研究生,根据“①学校当年下达的各等级名额数 (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为扣除推免生人数后的人数)”和“②入学 综合成绩排名”二者综合确定(优先考虑第一自愿硕士研究生,然后 考虑调剂硕士研究生<注:政治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复试成绩>)。
(2)二年级学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1. 研究生二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考察研究生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和学术成果、社会活动表现等附加分综合计算方法。
注:学习成绩采用总绩点衡量学习质量,计算学分几点标准机方法如下:
2. 研究生的学术论文、专利、成果奖、咨询报告等学术成果须以我校为第一知识产权单位、研究生本人署名第一或导师署名第一、研究生本人署名第二。无指导教师为成员的研究生学术成果不予认定;科研课题须以我校为第一申请单位、研究生本人主持。
Ⅲ拟获2023年物电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人员及等级如下:
Ⅳ 其他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0日 - 2023年10月16日。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及书面形式提交至物电学院纪委书记车蔓。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0日
编辑: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