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引起学生对青年大学习的重视,进一步促进青年学生自主参与“青年大学习”,提高参学率,特列出物电学院“青年大学习”管理方法,请各团支部遵照执行并做以下通知。
一、总体要求
青年学生应提高思想觉悟,主动参与青年大学习,完成每期的学习任务。各班每期参学率要求达到100%。各班学期平均参学率低于96%(研究生班级、毕业班级低于94%),视为该班级本项考评指标不达标。(学习率取整数,不四舍五入)
二、工作流程
1、宣传部每周一发出“青年大学习”学习通知。
2、各团支部组织自主学习(周三以内)。
(1)班长、团干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应在收到青年大学习学习通知后,以身作则、带动班委、率先在“青春川轻化”微信公众号完成学习,并充分动员、积极督促班级同学学习,适宜条件下应尽量组织集中统一学习(利用好上课前、下课后、班会、团组织生活等时间)。
(2)宣传委员应按时在班级群建立每一期相册,提醒督促班级同学学习并上传学习截图至相册。
(3)学习时间安排:周一、周二、周三为自主学习时间,周三通报各团支部参学比,周五通报该期未学习名单,由各负责单位负责督促,次周一公布上期各团支部参学比和未学习名单。各团支部参学比和未学习名单推送到辅导员及各班团支书处。辅导员和各班团干部及时对未参加学习的学生进行提醒,请他们务必完成学习。(宣传部负责)
3、若班级连续四期未达指标,则挂网通报。被通报的班级取消当学年优秀集体评选资格。
4、每位同学应自行保存好每一期学习的证明材料,以备评优评奖等场合之需。
三、考核要素说明
1、宣传部根据青年大学习后台记录的学习情况对各班进行逐一核实。
2、实际参与学习的人数达到指标要求的,视为班级考核合格;实际参与学习的人数未达到指标要求的,视为班级考核不合格(已应征入伍、休学等不计入考核范围)。
3、参加青年大学习前应根据操作流程认真输入并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及所在班级名称。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数据有误等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如:填报个人信息有误,导致学习率未统计到本班,影响班级及个人学习率。
四、奖惩措施
1、所有班级学生满足连续四期学习了青年大学习(与班级是否达标无关),团委将在第二课堂为其认定0.25学时。(由宣传部核查名单)
2、团委根据班级学习率进行排名,并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三优一好”系列、“五四之星”系列评优、“两红两优”等考评重要指标,具体细则如下:(由学习部核定)
(1)非毕业班每学年平均学习率低于96%,研究生班级、毕业班每学年平均学习率低于94%的班级,团委将取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班集体”等集体评优资格。
(2)符合申报指标的班级,在申请集体评优奖项时,会根据学习率排名计算青年大学习板块得分(参学比100%,加10分,其余达标加5分)。
(3)学生个人每学年平均学习率达到100%,学院团委将视具体情况在“三优一好”系列、“五四之星”系列、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等个人评奖评优中予以适当加分奖励(视为必备条件之一)。
注:“三优一好”系列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
“五四之星”系列包括自强之星、团学干部之星、百炼之星、创新创业之星、艺术之星、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年度人物等。
(4)学期平均学习率达100%的同学,在团校、党校及青马工程班学员选拔中予以加分。
(5)在推优入党(含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等)各个环节其本人的本学年参学率需达到100%。
3、对学生干部、班级有以下要求及奖惩措施:
(1)学生干部有责任及义务对班级内未参于学习学生进行提醒,接受班级同学反馈、积极落实工作。
(2)每学年班级平均学习率达到98%以上,团干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或长期组织青年大学习的其他班委在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定中加0.25分,其他同学加0.2分。未达标则全班学生不加分。(学习部负责)
(3)学期平均学习率达到100%的班级,将获得150元活动经费支持以及证明书。(办公室负责)
(4)学期平均学习率达到96%及以上,未达到100%的班级,获得达标证明书。(办公室负责)
(5)每月各班详细学习数据将由宣传部下发记录表至各班团支书,由各班团支书每周进行填写,每月末由宣传部成员收齐汇总核对。
自通知日起,物电学院所有学生的青年大学习情况,作为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的重要参考指标,与第二课堂学时、各类证明材料等相关。劝诫未有改观,将不予考虑发展团员或推优入党。
任何信息皆以此处为准,如有任何疑问,及时向团委反应,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团委所有。
共青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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