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开展我院2024年本专科学生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任一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入库的学生),生活简朴;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不含2024年秋季学期贷款学生);
7、2023-2024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三)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不挂科。
(四)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按推荐人选产生的范围(不小于一个专业或年级)确定,并应实现大二及以上学生的全覆盖。
二、奖学金标准
4000元/生·年。
三、评选名额
物电学院为1个名额。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习部评审
受理学生申请材料,根据今年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各项成绩排名,结合基本条件,来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三)辅导员审核
审查符合条件学生的资料,对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等进行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名单后报资助中心,
(四)规范报送材料
1、填写要求
《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第二页申请表填写说明。《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报送时间
申请的同学于11月21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表电子档发送1722636159@qq.com,申请表纸质档报交到A5-411。
四川轻化工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20日
编辑: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