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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认定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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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各年级全体团员和青年:

根据2024年7月5日发出的《关于开展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为做好暑假期间各项社会实践活动认定和评比工作,树立通过社会实践实现建功立业的青年榜样,引导更多团员和青年投身于社会实践中,现将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认定和评比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在暑假期间开展了社会实践的同学加入社会实践总群(群号839497106),方便认定和评选工作开展。

二、各类别社会实践认定和评比材料收集

(一)逐梦扬帆计划提交材料明细

1、在实践总群内填写“逐梦扬帆计划信息统计”群收集表;

2、提交实践单位盖章的“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照片或扫描件;

3、提交逐梦扬帆计划总结(ppt),内附实践工作内容及岗位介绍,照片及被报道的相关截图、视频等信息等材料。

4、其他需要提供的实践材料,如评优奖励证明、实践报告等。

“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逐梦扬帆计划总结(ppt)”等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发送到负责同学处。

(二)校级、院级社会实践团队提交材料明细

社会实践团队按要求向学校团委提交鉴定评比材料。团队指导教师向学院团委提交实践情况汇总表,汇总表内含团队成员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学号、团队级别(校级或院级)信息。

有志愿服务时长的社会实践团队成员,不再参加其他各类别社会实践认定评比,视为院校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两类已满足,以社会实践为类型先参与评优,不填写任何信息收集表。无志愿服务时长发放的团队成员,可以参加其他类别的认定和评比。

(三)其他各类别社会实践(含志愿服务)提交材料明细

1、在实践总群内填写“暑期社会实践信息统计”群收集表;

2、提交实践单位盖章的“自主实践认定表”照片或扫描件;志愿服务类无法提供自主实践认定表的,提供参加志愿服务项目的报名截图。

3、提交自主实践总结(ppt),内附实践工作内容及岗位介绍,照片及被报道的相关截图、视频等、志愿四川时长图片等材料。

4、其他需要提供的实践材料,如评优奖励证明、实践报告等。

“自主实践认定表”“自主实践总结(ppt)”等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发送到负责同学处。

三、说明

(1)如开展两个类别的社会实践,如参与了逐梦扬帆计划和志愿服务的,请按要求同时提交两项实践的认定材料;认定材料以“专业班级姓名+学号+某一项实践类别”重命名,如“电信211XXX+211610101XX+志愿服务”。学院以“某一项实践类别”材料作为评比主项,另一类只做认定。每个同学提交至多2项实践类别的认定和评比材料。

(2)带薪工作(家教、兼职)不能被认定为社会实践。累计低于20个小时或3天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不被认定。

(3)暑期志愿服务所产生的时长经评比认定后,折算为素质测评分;超过部分不重复计入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暑假期间未参加评比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长均不计入本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时间从2024年7月5日—8月31日)。如单个志愿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可参与多个项目以累积时长认定参评。

(4)提交材料和填写相应的信息收集表缺一不可,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同时填写信息收集表的,不予认定。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附件1:附件2自主实践认定表.doc  (0.02M)[下载]
附件2:附件1“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doc  (0.02M)[下载]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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