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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学士学位补授位的通知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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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相应班级辅导员班主任:

接学校通知: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川轻化[2022]175号)的规定,第一:在2023年6月本届已毕业学生中且达到绩点要求,但不满足“综合素质条件之一”的要求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在6月16日前:参加6月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关论文只有录用通知无正式期刊、申请并受理新型实用专利但暂未获得授权的学生,如果在12月10日以前获得相关支撑材料能满足综合素质要求的条件,可提出申请12月补授予学士学位;第二:2021年、2022年毕、结业时未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经回校考试后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提出申请12月补授予学士学位;汇总审核后将报12月的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批。

  请相互转告,有符合上述情况的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毕、结业学生,12月6日前联系学术办刘英老师(电话:13547401687),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相关支撑材料。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学院填写汇总表签字盖章,将于12月10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报教务处,汇总表同时OA电子档。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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