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电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通知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通知要求,现对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019-2020学年我院共计2个名额。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2019-2020学年度,被建档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9-2020学年我院共计50个名额。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2)成绩要求。
①学习成绩(以评奖学金公示的绩点为准)排名位于本专业本年级前10%(含10%,下同)。
②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递交综合考评支撑材料,完成综合考评。
③各专业综合考评排名第一者胜出,推荐每个专业排名第一名的同学再参与评选,根据综合考评分数选出前2名为国奖获得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年限。按照国家奖学金“学习年限”规定执行。
2.学习成绩。
①学习成绩排名(以评奖学金公示的绩点为准)原则上应在本专业年级内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2019-2020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我校认定的校级表彰奖励如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五四年度人物、优秀党员。
②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递交综合考评支撑材料,完成综合考评,对综合考评分数进行排名,按照各专业年级评奖名额指标确定获奖人员。
三、材料申报
1. 学习成绩
各专业年级成绩排名暂时按未经公示的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绩点计算结果为准,如果公示后有变化,以公示无异议的结果为最终参评依据。
2.综合考评材料
① 国家奖学金:根据附件1《物电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及加分细则》,准备综合考评支撑材料,并填写附件2《物电学院国奖国励加分统计表》,于10月12日下午六点前交到第三实验楼1112龙老师。
② 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附件1《物电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及加分细则》准备综合考评支撑材料,并填写附件2《物电学院国奖国励加分统计表》,交各班学习委员收集。各班学习委员于10月12日下午6点前前交给两委会学习部负责人。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国奖国励加分统计表.xlsx
提示: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但可以同时申报,如均有资格获奖,则国家奖学金优先。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2.转专业的同学要到上一学年所在学院专业评选范围申请。本通知及申请办法仅适用于上学年物电学院学生。
3.由于时间非常紧迫,请要申请的同学务必按规定的时间交清申请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材料!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奖助工作组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1:附件2-国奖国励加分统计表.xlsx (0.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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