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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例会制度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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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学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研究和解决学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增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学风建设,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

学生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地点。

二、参会人员

学生工作例会主要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负责人、专兼职辅导员参加,也可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安排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三、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

3、研究和解决学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通报情况,布置任务、交流经验、总结工作。

四、会议要求

1、学生工作例会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主持;

2、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落实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3、学生工作例会实行签到制度;

4、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报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

5、对于例会安排的工作,参会人员要及时传达,抓好落实。

五、附则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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