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物电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奖条件:
1、当学年无补考或重修(含所有选修课),获得本专业该学期规定的学分,未受过任何院级及以上处分。
2、同年级同专业同学历层次学生作为一个评选单位进行统一排名。
3、大三、大四学生(指目前就读年级)评定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必须达到外语水平要求,本科学生须过CET-4。
4、当学年内参与院级及其以上规模的活动集体活动中签到缺席累计不超过三次(如运动会、讲座报告、团推优、志愿活动等)。
二:评选办法:
1、奖学金等级的确定由“学习成绩的平均学分效率”与“附加分”两项的总成绩构成,由高到低排名。
2、学习成绩的平均学分效率=〔Σ每门课程学分*该门课程考试所得绩点数 /Σ每门课程学分 * 该门课程最高绩点数4.5 〕ⅹ100
3、附加分的分值按下列条款执行。
三:附加分的具体加分细则:(具体时间都是从上一学年的9月1日至本学期的8月31日截止,以参赛时间为准)
1、学术论文加分(科技作品):在全国公开发表论文的,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加5分/篇第二作者加3分/篇(其他作者2分/篇),一般期刊(含核心期刊增刊)第一作者加3分/篇,第二作者加1.8分(其他作者1.2分/篇)。(被四川理工学院院报发表的各类文章加0.5分/篇,被理学院院刊发表的自创各类文章(主要指书面发表,网络登载等,不含新闻稿)加0.3分/篇)。(可累加)
2、 “挑战杯”、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类似学科竞赛的加分:全国一等奖加5分/次,二等奖加4分/次,三等奖加3.5分/次,优胜奖(鼓励奖)加1.5分/次;省一等奖加3.2分/次,二等奖加2.6分/次,三等奖加2.2分/次,优胜奖(鼓励奖)加1分/次;校一等奖加2分/次,二等奖加1.6分/次,三等奖加1.2分/次,优胜奖(鼓励奖)加0.8分/次。(其它相关竞赛按此条等级对应加分)。这些比赛按个人加分,不累加,取最高分。(五一赛、西南赛区等均按省级加分)
3、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类似活动的加分:全国一等奖加5分/次,二等奖加4分/次,三等奖加3.5分/次,优胜奖(鼓励奖)加1.5分/次;省一等奖加3.2分/次二等奖,加2.6分/次,三等奖加2.2分/次,优胜奖(鼓励奖)加1分/次;校特等奖加2.8分/次,一等奖加2分/次,二等奖加1.6分/次,三等奖加1.2分/次,优胜奖(鼓励奖,包含校运动会7,8名)加0.8分/次;物电学院特等奖加1.8分/次,一等奖加1.0分/次,二等奖加0.8分/次,三等奖加0.6分/次,优胜奖(鼓励奖)加0.4分/次;协会特等奖加1分/次,一等奖加0.6分/次,二等奖加0.4分/次,三等奖加0. 2分/次。校运动会参与的各项目按名次加分一等(第1名)二等(第2.3名)三等(第4,5,6名);个人(集体)代表学院参与学校竞赛(含走方阵)的集体活动未获奖的加分,个人代表的0.5分/次,2-10人0.4分/次﹑人,11人—20人0.3分/次﹑人,21人以上的0.2分/次﹑人。 (健美操,舞蹈大赛队员凡是参与比赛未获奖加1分/人次,获奖则按校级个人加分,同一项活动取最高加分。)
4、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加分:三年级过英语六级加3分,一、二年级学生过英语四级加2分,过六级加4分。二、三年级计算机过国家四级,过省三级加1.5分。一,二年级计算机过国家三级,省二级加1.5分,过国家二级加1分。(此处一二三年级均是指过级所在年级)(四六级不累加,取最高分,其它各类证书不加分,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担任两委会学生干部加分:本学年担任校级、院级两委会主席团成员加1.3分,干部副部长以上、志愿队主席团成员、各协会副会长以上加1.0分;校级,院级学生会干事(学风督查小组和安全督查小组成员按学生会干事加分),各协会副部长以上,各班班长、团支书加0.6分;各协会干事、班级干部0.4分;寝室室长加0.2分。不同部门(两委会、班级、志愿队、协会)可累加,同层次不累加,累加最高分不超过2.5分。(如若以上职位的任期只有半年则按学期加分,未满半年者不加分)
6、各项评优的加分:当年度内被评为(是指所评荣誉是当年度的,不是指所评时间在当年度)省级优秀的加3分/次,校级优秀的加1分/次,院级优秀干部0.8分/次,院级的其他荣誉和协会所评的荣誉0.5分/次(评优若是一学年评一次的按此条例加分,若是一学期评一次的加分,按对应项加分减半)。(可累加,但非专业性社团所评荣誉最高不超过1分)
7、以上加分都以当学年(是指所评荣誉是当年度的,不是指所评时间在当年度)获奖为准(第4项除外),其它学年度获奖不计。
8、在物电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中,一等(第1名)加1.5分/人;二等(第2,3名)加1.3分/人;三等(第4,5,6名)加1分/人;校“十佳班集体”2.5分/人.同时获校十佳和院一,二,三等的不累加。院先进班集体评选以9月举行的决赛为准。
9、 集体获奖项中的个人加分=集体所得相应等级加分/2。(健美操,舞蹈大赛除按个人加分)
10 、当学期因个人(集体)的突出贡献或优秀事迹受到院,校级或以上表彰的加4分/人。(以纸质表彰为准)
11、团推优中获得优秀团体班级成员加0.15分/人,获得优秀个人加0.25分/人,可累加。
附录:物电学院志愿队关于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及加分细则
1.每次活动志愿队会在队员群里进行公告,进行自主报名,如果人数超标,优先报名者参与,其他人留档,以后活动优先。对于积极报名者,优秀奖学金评选进行加分奖励,具体加分为:
(1)参加红绿灯或龙城国际义务家教志愿服务0.1分/次。
(2)参加学校双选会或学校艺术联考志愿服务,每次加0.2分/次。
(3)参加孤儿院,敬老院,幼儿园活动,社区整理资料,环保活动0.1分/次。
2.如果志愿队开展的志愿活动进行自主报名后人数不够,则会对队员进行安排参加,非主动报名但安排的同学不加分也不扣分。
3.安排到的队员,如果无故拒绝参加志愿活动,一次扣2分,活动中迟到或早退或敷衍偷懒者,一次扣1分。(累计扣4分取消贫困建档资格)
4.志愿队找到新的可行志愿活动(至少连续开展一学期以上的活动)的部门成员一次加0.1分,主要联系人一次加0.3分。队员积极寻找新的可行志愿活动,经采用一次加0.3分。
5.物电学院志愿者晨读队没去签到两次及以上的扣2分。
6.志愿队活动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7.一学年完后进行优秀奖学金评选本志愿队会整理相关同学的加分和扣分材料上报学院,由本志愿队统一提供先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递交学院进行汇总。
物电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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