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除符合学生手则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
1、三、四年级(目前就读年级)同学须通过国家(省)计算机二级考试,英语四级考试(励志奖学金评选须符合以上二者之一)。
2、上一学年度获奖学金。
3、当学年内参与院级及其以上规模的活动集体活动中签到缺席累计不超过三次(如运动会、讲座报告、团推优、志愿活动等)。
二、在满足以上的基本条件下,以量化加分排名确定名单(以下各项加分制度时间均为上一年的9月1日到本年的8月31日,以参赛时间为准。年度评优和奖学金以所评选内容在上述时间内即可,但须在国家奖学、励志奖学金评选之前确定,否则不予认可)
1、年度奖学金的加分细则:院一等奖学金加10分,二等奖学金加6分,三等奖学金加4分。
2、年度评优的加分细则:国家级优秀加10分;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综合素质A级证书加6分;省级其他荣誉加5分;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4分,优秀团员、校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教学信息员组长加3分;物电学院优秀学生干部2分,优秀学生干事1.5分。(评优若是一学期评一次的加分,按对应项加分减半)。
3、其他优秀加分细则:省级荣誉4分/次;校级(市级)的加2.5分/次;物电学院其他荣誉和协会评的荣誉1.2分/次(大一学工组按此条例加分)。专业性社团以二级学院公章为据;非专业性社团以加盖校团委公章为据,若加盖校学生会公章的减半计算。(评优若是一学期评一次的加分,按对应项加分减半,并且非专业性社团所评荣誉最高不超过2.4分)
4、学术论文加分(科技作品):在全国公开发表论文的,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加10分/篇,第二作者加6分/篇,其他作者加4分/篇;一般期刊(含核心期刊增刊)加4分/篇,第二作者2.4/篇,其他作者加1.6分/篇。
5、“挑战杯”、数学建模、大学物理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学科竞赛的加分:全国一等奖加10分/次,二等奖加8分/次,三等奖加6分/次,优胜奖(鼓励奖)加5分/次;省一等奖加7分/次,二等奖加6分/次,三等奖加5分/次,优胜奖(鼓励奖)加2分/次;校一等奖加5分/次,二等奖加4分/次,三等奖加3分/次,优胜奖(鼓励奖)加1分/次。这些比赛按个人加分,不累加,取最高分。(五一赛、西南赛区等均按省级加分)
6、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活动的加分:全国一等奖加10分/次,项. 二等奖加8分/次,项.三等奖加7分/次,项.优胜奖(鼓励奖,组织,参与奖)加5分/次,项;省一等奖加7分/次,项.二等奖加6分/次,项.三等奖加5分/次,项.优胜奖(鼓励奖,组织,参与奖)加4分/次,项;校(市级)特等奖加6分/次,一等奖加5分/次,项.二等奖加4分/次,项.三等奖加3分/次,项.优胜奖(鼓励奖,组织,参与奖,校运动会第7,8名)加1分/次,项;物电学院特等奖加4分/次,一等奖加3分/次,项.二等奖加2分/次,项.三等奖加1分/次,项.优秀奖加0.5分/次;协会特等奖加2分/次,一等奖加1.5分/次,项.二等奖加0.8分/次,项.三等奖加0.5分/次,项。校运动会参与的各项目按名次加分一等(第1名)二等(第2.3名)三等(第4,5,6名);(以上项目集体中个人按相应分值一半计算)。运动会方阵队员0.5分/次。(健美操,舞蹈大赛队员凡是参与比赛未获奖加2分/人次,获奖则按校级个人加分,同种活动取最高加分。)
7、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加分:三年级过英语六级加5分,一、二年级学生过英语四级加3分,过六级加6分,二、三年级计算机过国家四级,过省三级加4分。一年级计算机过国家三级,省二级加3分,过国家二级加2分。(此处一二三年级是指过级所在年级)(四六级不累加,取最高分,其它各证书不加分,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担任两委会学生干部加分:连续担任一年及以上校级,院级两委会主席团成员加3分,干部副部长以上、志愿队主席团、各协会副会长以上加2分;校级,院级学生会干事(学风督查小组和安全督查小组成员按学生会干事加分),各协会副部长以上,各班班长、团支书加1.5分;各协会干事、班级干部1分;寝室室长加0.5分。不同部门(两委会、班级、志愿队、协会)可累加,同层次不累加,累加最高分不超过5分。(班干若只担任半年则分数减半)
9、担任学生党支部委员满一年的加2分。
10、以上加分以上一学年获奖为准,其他年度获奖不计。(第7条除外)
11、当学年因个人(集体)的突出贡献或优秀事迹受到院,校级或以上表彰的加5分/人(以纸质表彰为准)。
12、在物电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中,一等(第1名)加3分/人;二等(第2,3名)加2分/ 人;三等(第4,5,6名)加1分/人;校“十佳班集体”4分/人.同时获校十佳和院一,二,三等的不累加。院先进班集体评选以9月举行的决赛为准。
13、同等条件下,各方面表现积极者优先。
14、团推优中获得优秀团体班级成员一学期加0.3分/人,获得优秀个人一学期加0.5分/人,以上两项可累加。
附录:物电学院志愿队关于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及加分细则
1.每次活动本志愿队会在队员群里进行公告,进行自主报名,如果人数超标,优先报名者参与,其他人留档,以后活动优先。对于积极报名者,优秀奖学金评选进行加分奖励,具体加分为:
(1)参加红绿灯或龙城国际义务家教志愿服务一次加0.2分。
(2)参加学校双选会或学校艺术联考志愿服务,每次加0.4分。
(3)参加孤儿院,敬老院,幼儿园活动,社区整理资料,环保活动一次加0.2分。
2.如果本志愿队开展的志愿活动进行自主报名后人数不够,则会对队员进行安排参加,非主动即安排的同学不加分也不扣分。
3.安排到的队员,如果无故拒绝参加志愿活动,一次扣2分,活动中迟到或早退或敷衍偷懒者,一次扣1分。(累计扣4分取消建档资格)
4.志愿队找到新的可行志愿活动(至少连续开展一学期以上的活动)的部门成员一次加0.2分,主要联系人一次加0.4分。队员积极寻找新的可行志愿活动,经采用一次加0.4分。
5.物电学院志愿队晨读队没去签到两次及以上的扣2分
6.物电学院志愿队活动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7.一学年完后进行优秀奖学金评选本志愿队会整理相关同学的加分和扣分材料上报学院,由物电学院志愿队统一提供先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递交学院进行汇总。
物电学院国家奖学、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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